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今年刚买的美的空调,才发现机身上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已经库存2年多,怀疑买到残次旧机。”昨日,福州市民张女士致电海都报968111如是称。商场售后则表示,该机型的确即将下市,但可以保证质量完好。
张女士介绍,4月21日,她替家里老人从东街口一家电器商城购买了几台空调,其中有一台美的变频空调。几天后售后人员上门为老人安装空调,据吴女士父亲回忆,他当时就看到这台空调包装箱上写着的日期是2011年,但没有放在心上。几天前,张女士到老人家,聊天中老人才透露对空调不太满意,并说出了日期的事,家人这才到机箱背后查看,果然发现生产日期是2011年。张女士表示,当时销售人员和装机人员都没有告知生产日期,怀疑这种机型已经淘汰了,还滥竽充数当成新机型卖,想要退货。
昨日,记者联系上电器商城售后相关负责人郭女士,经查询确认该机型的确是快要下市机型,但她表示,空调发货是由美的公司统一负责,商场并不能看到生产日期。她还解释,虽然该机型较旧,但是价格也相应较低,而且可以保证质量完好,并非残次品,也会统一按照“三包”负责维修,由于已经安装使用2个月,不能给予退机。
对此,福州市工商局人员表示,目前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库存较久或旧型号的商品不能销售,但是对于产品生产日期等信息,商场在销售时应该有义务告知顾客,如果商场未告知,可以给消费者一定补偿,但还不达到退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