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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每年一次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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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每年一次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记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福建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省级检查暂行办法》,健全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暂行办法》明确,检查工作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集中检查主要采取事前摸底、民意调查、专业抽查、专项巡视、个别访谈、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明察暗访、述责述廉、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暂行办法》还对责任制检查的结果运用作了明确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提供给省委巡视机构,作为确定巡视任务的参考依据;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提供给省纪委、省委组织部,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履职监督、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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