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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首例网络诽谤案 下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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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首例网络诽谤案 下月开庭
一网友发帖攻击前女友,被其他人攻击,拉开数年骂战;该网友的账号因此被莆田小鱼网封杀与禁言,他将网站和另一网友告上法庭
资料图
 

N海都记者 吴智飞

海都讯 由于在网络上发布攻击前女友的相关帖子,湖北籍网友潘某在莆田小鱼网的论坛内,与数名网友发生激烈的论战,莆田小鱼网多次将他的账号进行封杀和禁言。昨日,记者从城厢区法院获悉,潘某已将莆田小鱼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另一网友告上法院,这是莆田首例网络诽谤案。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并将传票发至两被告,暂不能确定是否公开庭审。

记者在莆田小鱼网检索发现,潘某与网友的论战从2010年就已开始,至2014年7月2日网友“鸭子”在论坛中公布城厢区法院的传票为止,已达4年。

据了解,潘某与仙游籍女子王某发生感情纠纷,2010年,潘某在莆田小鱼网等网站发布相关帖子,对王某实施人身攻击,称王某是“骗子”,并公布王某的照片和身份证等信息。但随后,该帖引起论坛中数名网友的关注,网友称潘某自己本身也有问题,一场论战就此开始。在接下来的几年,潘某利用其他账号登录莆田小鱼网,继续参与论战并发帖,双方互相均有辱骂的用语。此外,潘某与论战网友均曾公布对方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从2010年8月22日开始,莆田小鱼网相关论坛的管理员,数次对潘某的账号进行封杀与禁言。记者了解到,除了莆田小鱼网公司成为被告外,曾参与论战的网友“鸭子”朱某成为另一被告。据了解,朱某与潘某曾在现实中有过联系,但未成功达成和解。

此案目前已在城厢区法院立案,由民事法庭一庭负责审理,8月12日上午将正式开庭。城厢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原被告尚未决定是否公开庭审,因此还不能确定是否允许市民旁听。

□相关链接

网络诽谤罪

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网络诽谤入罪标准,即谣言被转发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诽谤仍提供帮助以共同犯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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