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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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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总署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

 

N福建日报

海都讯记者从福州海关获悉,7月7日海关总署正式批准设立平潭海关,标志着平潭开放开发实现又一重大突破,将为平潭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平潭转型发展提供更为便利的条件,为服务两岸直接往来、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开辟更为快捷的通道。

新设立的平潭海关为隶属福州海关的正处级机构,下设6个科室,管辖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全境,承担对平潭进出境(区)货物进行监管、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办理企业注册备案、查缉走私等海关业务,将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提供手续更加简化、通关更加便捷、物流更加畅通、运作更加高效的通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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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港口岸澳前港区对外开放通过国家验收

海都讯8日,平潭口岸澳前港区对外开放前的准备工作,通过由海关总署(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质检总局、总参谋部组成的验收组验收,这意味着澳前口岸正式对外开放。据了解,澳前港区位于澳前镇,面对台湾海峡,距离台湾新竹仅68海里,建港条件优越,是个良好深水港。距离国际大轮航线10公里左右,港区水深可满足万吨级以上船舶航行,航道和港区内回旋水域已建成竣工,交付使用。(卢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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