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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官员抛售房”坑买家上千万
废弃民房烧垃圾市民摄像曝光
收购站内烧垃圾工人跑了老板挨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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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废弃民房烧垃圾市民摄像曝光

焚烧垃圾浓烟滚滚,一老年男子在一旁的垃圾堆中“淘宝”(画圈处)
 

海都讯 整治乱烧垃圾,面临的大问题是取证难,处罚难。本报日前邀请市民随手拍,曝光焚烧垃圾的乱象,并给予奖励(详见本报2014年7月4日A10版报道)。昨日,福州市民高先生给本报提供了一段7分钟的视频,曝光福州金洲南路百花新苑的废弃民房内,一位依伯有焚烧垃圾的嫌疑。

疑老人点火焚烧垃圾

“金洲南路百花新苑起火了。”昨日,有不少市民拨打本报热线,以为这里发生了火灾。正好经过此处的高先生发现,是成堆垃圾被点燃焚烧,旁边还有一位依伯。高先生觉得依伯乱烧垃圾的嫌疑很大,便拿起了手机录像。

从高先生提供的视频上看,起火的是一栋废弃的民房。民房有三层,基本已搬空,但仍遗留下不少的垃圾。画面中,成堆垃圾被熊熊点燃,现场只有一位穿着白衣服的老年男子。在旁边的房间内,老人还不断地在垃圾堆里“淘宝”。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其是一幢三层楼房,下层满是烧焦的垃圾,上层墙壁黑烟留下的痕迹清晰可见。据称,是有居民报了火警,消防到来后才将火扑灭的。附近居民猜测,可能是附近收购站或是拾荒者烧的。昨日,记者在周围多方寻找,居民都称不认识画面中的这位老人。

随手拍要记录点火情形

焚烧垃圾,污染空气,影响环境。今年7月4日,本报邀请市民随手拍,曝光焚烧垃圾的乱象。如果能拍摄到具体的烧垃圾者及其烧垃圾的情形,图像较清晰,时间能达五分钟以上,本报将给予最低300元最高3000元的奖励。

高先生提供的视频,较为清晰,但只拍到老人在整理垃圾的情形,没有拍到焚烧垃圾的情况。故未达到视频报料的奖励标准,但是,为鼓励市民共同举报乱烧垃圾的不法行为,本报决定给予其200元的报料奖励。

本报温馨提醒,市民拍摄的录像,需要清晰记录焚烧垃圾者点火或往火堆丢垃圾等显性行为,方可能得到较高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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