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欧阳进权
海都讯 福建保监局近日出台《福建省财产保险“见费出单”管理制度》。本月起个人在购买拖拉机以外的全部机动车辆保险,以及单笔签单保费5万元(含)以下的财产险时,须先付清款项才能拿到保单。
以往因为保单生效时间和保费到账时间不一致,使得保险合同纠纷时有出现,从而损害了投保者的利益。比如车主认为拿到保单后,保险就生效了,但是保险公司认为生效要从收到保险费才开始计算,导致双方纠纷不断。为此我省前几年已先在机动车保险业务领域实施“见费出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