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见习记者 郑靓 文/图
海都讯 “15分钟内免费,而只超了10分钟,居然要收13元。”昨天,福州市民袁女士拨打海都热线968111反映,她在福建省老年医院停车时遭遇跨时段叠加收费,质疑其合理性。对此,院方物业的相关负责人说,这样收费有据可依,且有公示。
7月23日傍晚6时50分,袁女士和丈夫顶着大风雨开车到福建省老年医院,给得了肺炎的老父亲送饭。本来按照规定,停车15分钟内不计费,可袁女士不忍心父亲独自吃饭,便在医院多停留了10分钟。而就是这10分钟之差,导致袁女士要多交13元的停车费。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在福建省老年医院的入口处,立着社会公共类停车场的标价牌。上面显示,该停车场采用政府指导价。小车白天(7:00—19:00)停放收费标准为5元/辆,晚上(19:00到次日7:00)为8元/辆。停车场工作人员称,由于袁女士跨了时段,所以要收两次费用,总计13元。
“就算按夜间时段算,这25分钟按照8元收就够了吧,怎么能叠加收费呢?”袁女士深感不满。
对此,记者联系了省老年医院的物业负责人刘先生。他表示,这是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而且有公示牌,对于跨时段的情况,医院一向是这么收费的。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相关人士说,目前,关于医院停车场跨时段的收费形式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过确实也收到不少市民关于此方面的投诉,为此,物价部门在今后制定新的标准时,会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