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涂明 通讯员 黄青蓝 黄燕
海都讯一名退休警察谎称自己是福州市公安局治安处退休处长,骗取他人钱财178.1万余元。近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后该县法院判处此人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其将非法所得人民币178.1万余元返还给林某金。
检方查明,张某樽现年78岁,福州市鼓楼区人,退休警员。2006年5月至2013年4月间,张某樽使用假名“张其某”,向林某金自称是福州市公安局治安处退休处长,以能够帮助林某金儿子办理出国手续为名,取得林某金信任,陆续以办理出国手续骗取林某金18万元。后又以投资办厂、工厂工人被人打死要赔偿等理由借钱,接着又谎称工厂没办法经营下去,要把工厂卖掉,需要缴纳工厂相关税费等多次骗取林某金钱财。林某金为能尽快收回被骗的钱,一次又一次把钱打到张某樽指定的账户上。至2013年4月,张某樽共计骗取林某金178.1万余元,至今分文未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