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实习生 刘晨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质监局获悉,8月10日起,福州全市11个加气站的54把加气枪的计量结算单位,将统一由体积单位“立方米”变更为质量单位“千克”。
福州市质监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我国压缩天然气加气机从1998年投入使用开始,一直采用体积(立方米)作为计量结算单位,在贸易结算时需要输入密度系数进行折算,但由于天然气密度受气源影响会经常发生变化,而加气站往往仅使用相对固定的密度,这样就会导致以体积作为计量结算单位不完全准确可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贸易结算的公平公正。
为保证加气机计量结果更加准确可靠,2013年6月3日起,国家质检总局决定采用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将加气机的计量结算单位由体积立方米更改为质量千克,以消除不同气源密度带来的影响,并规定了一定阶段的过渡期,福州市定于2014年8月10日起施行。
同时,由于加气机计量结算单位发生变化,相应的车用压缩天然气单价也将进行等值更改,用原来的体积单价除以原来的密度值即为更改后的新的质量单价。目前福州市车用压缩天然气单价有两种,分别是4.2元/立方米和4.3元/立方米,取“标准密度值”0.6804千克/立方米换算,则新计量单位的单价为6.17元/千克和6.32元/千克,这是单位等值更改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