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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严禁在居民区 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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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全省严禁在居民区 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N海都记者 陈文浩

海都讯 昨日记者获悉,福建省环保厅日前下发紧急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环境安全管理工作,要求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据介绍,我省将强化源头管理,对涉及各类金属铝粉尘、金属镁粉尘、煤粉、面粉、淀粉、血粉、鱼粉、纸粉、木粉、棉花、烟草、塑料、染料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企业,严格环评审批程序,明确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禁止在居民区新建、改建、扩建粉尘爆炸危险企业。

同时,将严格环保竣工验收,对粉尘污染治理设施未配套、环境应急预案未编制、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不落实的新、改、扩建设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和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环保厅有关人士介绍,将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同时,落实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提请政府制定并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安置计划,落实搬迁资金、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限期完成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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