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0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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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栋6层居民楼 竟有15家公司
买了协议房 入学仍难进
重要文件落公交 司机辗转寻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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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8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买了协议房 入学仍难进
校方称,按相关政策,必须证明房产只属于入学小孩的父母所有
 

N见习记者 郭丽娟 海都记者 包华

海都讯 为了女儿上学,林女士一家购买了福州仓山区状元府小区的协议房。当时协议注明,购买状元府的一手房,第一胎孩子就能就读福州仓山某小学。但是,8月18日,林女士带着女儿报名,却被告知,她的房产证上多了婆婆的名字,小孩不能入学。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赶到学校时,被保安拦在门外。林女士说,房子是2007年买的。当时开发商承诺,只要是一手房,第一胎孩子可以入学该小学。但8月18日,林女士带着孩子到学校报名,却被告知,小孩无法入学,因为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有孩子奶奶的名字。学校表示产权所有人必须只能是孩子的父母。

学校相关负责人杨老师表示,林女士所购买的确实是协议房。按照协议,如果房产证上的产权所有人包含小孩的父亲和小孩的奶奶,或者是外婆,就不符合业主子女的条件,因为其中还含有祖孙的关系,不能办理入学。

杨老师表示,林女士办理入学的材料不全。根据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林女士须办理财产公证等手续,证明所购买的协议房产权只属于入学小孩的父母亲所有。材料补齐后,符合条件了才能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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