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廖庆升 实习生 张辉
海都讯 几乎是一夜之间,福州鼓楼区华屏路龙峰新村内刚种植不久的绿化树,就不见了踪影。将它们拔掉的,是住在小区低层的居民,他们担心树木长大后会引来蚊虫,还会遮挡光线。
昨日,《小区刚种绿化树一夜之间没影了》见报后,小区居民纷纷拨打本报热线表示谴责,并呼吁有关部门开罚单。记者了解到,按照目前实施的《福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规定,未经批准砍伐或者因移植树木造成死亡的,砍树者要按树木评估价赔偿损失,并处以该评估价的50%罚款,同时按3到5倍株数补植。
居民纷纷谴责建议开罚单
“真是耻与这样的邻居住在同一个小区。”昨日,家住小区的胡女士看到报道后,才得知树竟然是被邻居给拔掉的。
居民黄先生表示,此前就曾见过有人将手腕粗的树木砍掉,后来补种完之后,又再次被拔。“我上次前去阻止,还被人说多管闲事,她说人家园林部门都不管,你管什么。”黄先生强烈建议,对这种毁坏公共绿化带的行为,就应该开罚单。
昨日,记者再次来到小区,希望找到此前承认拔树的人,但林某和郑某都不见了踪影。
两级园林部门 表示罚单难开
昨日,记者先后联系了市区两级园林部门,发现罚单难开。市园林绿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能对发生在市政道路上的毁绿行为进行处罚,无权管辖小区内事务。
鼓楼区园林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龙峰新村小区内多次发生绿化带被破坏的事情,园林局协同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次前往查看,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但效果不佳。该工作人员表示,虽然《办法》规定可对未经审批的砍树者进行罚款,但《办法》第二十条又规定,小区内的树木、绿地,由街道组织辖区内的单位和居民负责。“并没有规定我们有权开罚单,所以我们只能做一些口头协调的工作。”工作人员表示。
小区所在的华大街道和龙峰社区工作人员也表示,自己无权向砍树的居民罚款。
律师建议明确处罚主体
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按照2001年起实施的《办法》规定,不经过审批拔树、砍树,是要被处罚的,但没有明确处罚的主体是谁,而且按照第二十条的规定,变成要由居民自己来处罚,但居民是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卓律师建议,应该明确小区内的毁绿行为由哪一级的园林部门负责处罚和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发生在小区内的乱拔树、砍树行为形成威慑力,“否则法条没有执行主体,就容易成为一纸空文”。(相关评论详见今日A3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