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网记者
海都网讯 “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表白;大型表白活动需向指导员上交策划;表白不成仁义在,不得霸王硬上弓;分手后不得产生报复心理……”近日,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一份“表白恋爱分手条例”在网上走红,引起多方关注,网友们感叹“看了条例,也是醉了(网络用语,有佩服、无奈、惊讶等含义)”。
网友为条例点赞严肃中透着趣味
9月16日,网友“@春光大好人”在微博上晒出了这份“表白恋爱分手条例”,条例共15条,涉及表白、恋爱、分手三部分。
表白部分包括:“严禁使用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行表白,以免造成消防隐患”,“表白时间务必于当日22时结束,以免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休息”,“严禁表白时出现聚众打架斗殴事件”,“大型表白活动需向指导员上交策划”等。
恋爱部分包括:“恋爱不得在正常上课自习考试归寝时间”,“恋爱期间脚踏两只船,将受到全体师生一致谴责”等。
分手部分包括:“分手后不得产生报复心理”,“分手后调节情绪,投入正常学习生活轨道”等。
这份“条例”被传上微博后,引起热议。网友们纷纷为条例点赞。不少网友认为,条例“严肃中透着趣味性”,不会让学生产生抵触心理,能够起到教育、劝诫的目的。
并非官方制定出自一辅导员之手
据了解,这份条例并非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官方制作,而是出自涉外商贸学院一位辅导员李老师之手。
李老师介绍,条例是去年制作的,只是为了给学生“打预防针”,以建议为主。
李老师说,去年暑假,他找到一位即将念大二的学生,两人一起讨论,制定了这条例。
李老师表示,今年开学后,并没有展示该条例,他猜测应该是其他老师上课时,使用了去年的PPT。
对于这份条例,不少学生非常“拥护”。有学生表示,条例是很好的忠告,大学生谈恋爱时,经常出现一些问题,需要这方面的提醒。有学生还调侃:“条例非常实用,希望还能出一份‘学长追学妹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