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近日,三明市明溪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县发改局通过该局下属事业单位(县重点项目办)的账户,将10万元公务费以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奖金的名义发放给全局干部职工。县纪委分别给予该局原局长罗玉华和原副局长、县重点项目办法人代表罗艳娟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发放款项。
2.县党史研究室主任科员李春华违反工作纪律,不作为。县机关效能办给予李春华效能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度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3.县安监局、经贸局、人防办、矿管办等单位公务用车未按县公车办要求统一张贴公务用车标识,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