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丽萍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旅游局获悉,该局对2012年2月份出台的《福州市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新《应急预案》对旅游突发事件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进行新的规定。
修订后,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中毒死亡,含本数,下同),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
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1000人以上,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旅游突发事件。
重大突发事件,则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2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严重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
较大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严重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人数在20人以上、20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较严重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
一般突发事件,是指突发事件造成旅游团队人员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下重伤、食物中毒(住院救治)的;或旅游团队人员滞留20人以下,旅游团队人员安全受到影响的旅游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