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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风亭路北段 拆迁又遭“卡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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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9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观风亭路北段 拆迁又遭“卡脖”
一住户没有产权,与原单位省食品公司谈不拢补偿款,拒交房,差100多米未打通的该路段建设又遭延误
省食品公司领导及社区工作人员与郑先生(右)商讨赔偿方案
701房(画圈处)住户拒交房,致道路红线内房子无法拆,阻碍了道路施工
 

N海都记者 阙文龙 关铭荣 文/图

关注理由

上下班高峰期,福州观风亭路北段就拥堵不堪,原计划的拓宽工程一拖就是6年。昨日,记者从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获悉,该路段拆迁又遇“卡脖子”,因一户居民不愿意搬离,导致该路红线范围内的房子无法拆除。如果该住户迟迟不搬,观风亭路北段明年1月通车的计划可能要“泡汤”。

按原计划,本月底可完成道路红线范围的住户搬迁,为何还有一户居民不愿搬迁?

征收部门:一住户不愿交房

鼓楼区城建房屋征收工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5月进场实施征收以来,目前观风亭路北段规划红线范围内仅剩省食品公司单位宿舍701单元未搬家。该房屋是省食品公司于1995年加层扩建的,征收工程处去年与省食品公司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已将征收补偿款汇至省食品公司指定账户。但至今701的住户迟迟不交房,导致无法交地,以致延误工期。

“该住户推说单位(省食品公司)补偿不足,拒绝搬走,十多天前,该住户还安排了两位高龄老人入住701,要求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补偿。”该相关负责人说。据了解,该住户父亲八十多岁,母亲也近八旬,身体欠佳。

该相关负责人说,9月26日,征收工程处配合鼓东街道、中山社区、住户与省食品公司领导,商讨解决方案,省食品公司领导提出一次性补偿12万元的搬家封房方案。可历时两个多小时,双方虽愿意各自退让,但最终还未达成一致。省食品公司两位领导当场明确答复住户会将住户的要求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再给予答复。

省食品公司:该住户曾多次承诺退还房子

对于补偿款协商无果,省食品公司相关负责人倪先生介绍,公司多次与701单元住户郑先生协商住房清退。郑先生租用位于观风亭街56号公正新村4座701单元住房,其1996年年初申请停薪留职时,曾承诺1998年返回,如超期未归,承诺退出701单元房子;2002年7月,郑先生和他的妻子陈女士再次郑重承诺,在2003年7月退出省食品公司701单元房子,如不履行承诺,愿承担一切责任,在此期间食品公司可另行安排他人。倪先生也向记者出示了郑先生2002年7月10日做出的承诺书。

“2002年12月,郑先生与省食品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买断工龄,并一次性领取补偿30518元,郑先生妻子陈女士在工作单位已申请并领取住房补贴,属享受过房改优惠政策,按房改政策,郑先生必须将该套住房退还给省食品公司,但郑先生至今未退还。”倪先生说,省食品公司依据房改政策以及郑先生对省食品公司所作出的两次承诺,要求郑先生退房,食品公司按政策规定标准给予住房补贴。

住户:房价涨了应补偿50万元

“公正新村4座是省食品公司1995年建的单位集资房,我当时交了1.5万元集资款,并花了钱装修和日常房子维护,现在房价都这么高了,省食品公司应该给我补偿50万元。”住户郑先生说。

郑先生介绍,由于701单元房子属于加盖的,没法办理产权证,导致他一直无法取得701单元房子的所有权。曾有一次单位叫他出资3万元,701单元房归他,但他当时只愿出资2万元,最后与单位省食品公司没谈成,他至今对此有些后悔。

在谈到为何把高龄父母搬到701单元房子居住时,郑先生说,省食品公司还没有给他补偿款,他担心房子没人住,就被人拆掉了,安排高龄父母住到701单元房也是无奈。

□声音

公众利益为重盼早日解决

“家门口这条路2008年就动工了,可修了6年多,还剩下100多米没修好,变成‘半拉子’工程。”观风亭路附近居民周先生说,观风亭路北段竣工通车后,能有效缓解鼓屏路、五四路的交通压力,希望该住户和省食品公司能以公众利益为重,早日协调解决补偿事宜。

市民张女士则认为,住户应该提出合理的补偿要求,并提出具体的补偿款项。另外,省食品公司也应该多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尽可能满足住户合理需求,早日督促住户搬离,将房子交给拆迁单位拆除,不要拖了观风亭路北段施工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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