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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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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尘埃落定
4年“3Q大战”落幕,360告腾讯垄断败诉
 

N新华 综合

长达四年的“3Q大战”画下句号。最高人民法院昨日就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二审宣判,驳回奇虎360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最高法院审理的首例互联网反垄断案。

腾讯强制用户“二选一”

此案原由奇虎公司2011年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控腾讯公司滥用其在即时通信软件及服务相关市场的支配地位。奇虎公司诉称,2010年11月3日,腾讯公司宣布拒绝向安装有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强制用户在腾讯QQ和奇虎360之间“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删除了奇虎公司相关软件。此外,腾讯公司还将QQ软件管家与即时通信软件相捆绑,以升级QQ软件管家的名义安装QQ医生。

奇虎公司主张,腾讯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交易和捆绑销售。广东高院判决驳回奇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奇虎公司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并索赔经济损失1.5亿元。

最高法:腾讯没垄断

最高法院认为,基于中国大陆即时通信服务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进入较为容易、大量新兴即时通信服务提供商成功进入市场等因素,本案现有证据并不足以支持被上诉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结论。腾讯公司不构成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互联网和法律界人士表示,尽管诉讼双方仍保有不同观点,但“3Q大战”一个重要的受益方是消费者。其实,反垄断与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并不矛盾,反对的是靠捆绑垄断市场、限制竞争,鼓励的是通过创新赢得市场和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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