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林成
针对老旧小区进行环境整治本是好事,但福州晋安区茶会小区的绿化改造工程,却暂时演变成了一场砍树工程。十多棵大树被擅自认定为“病树杂树”,一砍了之,让伴随树木一起成长的居民深感心痛。
绿化带被擅自改变用途,在福州一些老旧小区普遍存在。房管部门将绿化改造提升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为居民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出发点绝对是好的。但要把好事办好,需要合法、专业、细致的执行。
负责改造的相关负责人称,老旧小区改造属政府工程,因此砍树无需经过审批,而且被砍的都是“病树杂树”。可没有经过园林部门的专业审批,谁又有权认定这些被砍的树,就是“病树杂树”呢?说白了,这是一种无视法规、图省事的粗暴做法。
据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介绍,这一两年来,因小区绿化改造而引起的毁绿案件,已发生过多次。《福州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严格控制砍伐、移植树木,确需砍伐、移植的,不论树权归属,应当向区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审批。树木并非都不能砍,但必须依照相关法规,充分征求园林部门的专业建议,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城市的绿化资源。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动用的是政府财政的钱,也就是市民的钱,应该遵循节俭的原则,避免砍了再种造成浪费。生长了十几年的大树,无论是就地保留,还是移植再利用,都比一刀砍掉要来得更科学、更环保。
树木皆有生命,绿化工程姓“公”,但不能成为毁绿的借口。只有相关部门和单位提高爱绿护绿的意识,了解并遵循绿化法规,才能让我们身边的这些大树,荫泽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