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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
中小学规划预留地 擅改作他用要严罚

 

N海都记者 阙文龙

海都讯 昨日,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据了解,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对福州市实施《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报告指出:随着城市建设加快,部分配套学校规划建设滞后。部分学校规划预留建设用地面临规划调整、重新选址等问题。部分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调整后,未按法规规定给予就近面积补还。个别开发企业随意调整教育规划预留地,甚至擅自改变用途,有关职能部门监管处罚不到位。

此外,幼儿园用地被挤占现象仍然存在,导致幼儿园实际用地与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用地面积不符。

针对上述现象,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了一些建议:禁止将中小学幼儿园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改作他用;确需修改、调整的,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完善规划会审,对配套建设的中学、小学、幼儿园,规划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核实时,都应当主动召集市、区教育部门,参与选址、设计方案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便于教育部门全面掌握用地动态情况,及时开展产权移交有关工作。

对需征迁学校,应当按照《福州市保护城市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若干规定》,优先就地、就近予以安置,并按原面积和用途归还产权、并与建设项目同步无偿移交。对擅自占用(改变)教育用地使用性质以及未按规划要求配建学校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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