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阙文龙
海都讯 到今年12月,福州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将实现全覆盖;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医院的药品、检查、治疗等收入挂钩,允许公立医院医生通过多点执业获取合规报酬……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福州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透露了上述消息。
记者注意到,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全面深化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切入点,在连江县、闽侯县两个国家试点县的基础上,到2014年12月,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现全覆盖。
《方案》透露,取消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加成政策后,县级公立医院补偿由原先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82%、财政补偿15%、医院分担3%的办法解决。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和中医服务,以及技术劳务价值高的项目价格。降低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