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今年42岁,在浙江丽水遂昌经营着一个水果店,丈夫45岁,在衢州打工。两人结婚时,都已经30多岁了,但赵女士一直没能怀上孩子。日子久了,双方感情也因为此事产生了裂痕。
2009年的一天,丈夫找来一个孕妇杨某,和赵女士商量,说杨某意外怀孕,不想要孩子,并让赵女士照顾杨某到分娩,以便收养孩子。多年求子未果的赵女士心动了,于是让杨某住了下来。
六个月后,杨某生下个男孩。得偿所愿当上了“母亲”的赵女士十分珍惜孩子。然而,六个月后的一天,有人对赵女士说,她丈夫在衢州和一个女的住在一起。
半信半疑的赵女士去了衢州,果真发现丈夫和别的女子同居了,而这个小三居然就是杨某!
这时,赵女士才察觉到,自己领养的孩子,居然有几分像丈夫,她瞬间明白了一切。从初为人母的欢欣雀跃到现在如坠冰窟,赵女士半年来的经历让她精神崩溃。之后赵女士住回了娘家,直到今年都没有再回去。
今年7月,丈夫一纸诉状,将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经过审理,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对原告的离婚诉请依法予以支持。经过法官十余次调解,于10月10日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离婚协议。 (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