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阙文龙实习生 王楚婧
海都讯 下月起,福州市民可申请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等志愿者服务了。昨日下午,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福州市志愿者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该《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届时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个人,可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
志愿服务不以报酬为目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福州已登记或注册的志愿者近40万,各类志愿服务组织20多家。
该《条例》指出,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志愿者是指经登记或注册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不得阻碍和干扰志愿服务活动。
《条例》明确,申请成立志愿服务组织的,应当依法向民政部门登记。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注册志愿者发放志愿者证。对捐赠资金、物资的支配和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向其通报使用情况。志愿服务经费应当设立专户,专款专用。
志愿服务这样申请
《条例》指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助老扶弱、扶贫济困、社区服务、公共文明引导、大型社会活动、科教服务、环境保护、文化传播传承、抢险救灾、人道服务等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社会公益活动。
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登录“福州志愿者官方网站”(www.helpyou.cn),或向当地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申请时必须提供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条例》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标识等进行营利性活动及与志愿服务无关的活动,否则由公安、民政、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按照职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志愿服务成为文明考核重点
《条例》指出,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当将志愿服务意识纳入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中,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星级评定和激励制度。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应当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成效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