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3版:财道/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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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游”占入闽游客一半 人均花费10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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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夜游”占入闽游客一半 人均花费1051元

 

N海都记者 朱丽萍

海都讯 “游客的夜间消费是白天消费的3至5倍,因此接待过夜游客的多少是衡量一个城市旅游发展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昨日,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入闽游客一半留下来过夜,人均花费1051元。

据省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福建接待游客人数及旅游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5.2%和16.3%,其中过夜游客比重增加成为一大亮点。

统计显示,上半年全省接待国内过夜游客5349.01万人次,占游客比重的53.7%,同比增长2.2%;过夜游客人均住宿天数较2013年提升6.9%,为1.4天;国内游客人均花费1051元,较去年提高2.5%。

“今年上半年,我省过夜游客所占比重提高;过夜游客人均住宿天数有所提高;游客人均花费水平提高;游客花费结构更加优化。”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日游”主要体现在出行方式层面的“游”上,但对旅游产生的经济效益拉动不够明显,而“过夜游”能够拉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更好地体现旅游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福建师范大学旅游学院相关专家介绍,目前我国已进入旅游转型期,旅游消费由大众观光游向度假休闲游发展。一台《印象大红袍》,留住了到武夷山的游客;一部电影《刘三姐》,把桂林山水传遍;一台大型歌舞《云南印象》,把云南推向了世界。

专家建议,我省要继续从培育文化产业、增强旅游接待能力、建立旅游集散中心等多方面入手。其中,培育文化产业,就要以具有本土特色的文化娱乐演出为“饵”,吸引游客,让游客自愿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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