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天下/财经·海峡
3上一版  下一版4
 
台北市长选战最新民调 连胜文支持率大幅落后
10月CPI仍停在“1时代”
高雄爱河治污 水质改善工程完工
男子在出租屋自杀 父母被判赔278万
豆芽新标准草稿征求意见 “毒豆芽”或正名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在出租屋自杀 父母被判赔278万

 

N中新

据台湾媒体日前报道,台湾许姓男子在新北市租屋处烧炭自杀,陈姓房东提出因为没人愿意承租或购买房子,房价减损278万多元(新台币,下同),提告许姓男子的父母求偿。许姓男子的双亲辩称儿子自杀是了结生命,没有侵害房东权益的意思,且他们愿意买下这栋房子,可见房价没有贬损。

一审认为陈姓房东行使房屋所有权没有受限,房屋功能也没遭损坏,判决免赔;房东不服上诉,台湾“高等法院”审理认为,许姓男子在他人屋内自杀违背善良风俗、危害他人财产,而他的父母是继承人、没有声明抛弃继承,判决许姓男子的父母赔偿278万余元。全案仍可上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