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昔日令人色变的“毒豆芽”可能被冤枉了。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豆芽(草稿)》向业内征求意见,曾被认为是“毒豆芽”罪魁祸首之一的化学品“6-苄基腺嘌呤”拟定性为“植物生长调 节剂”,允许在豆芽生产中使用,只要残留量在限定范围内即可。不过“毒豆芽”最终能否转正,还有待向专家和公众征求意见。
福州的蔬菜批发商林龙说,传统方法发制的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正常情况下,生长至少需要一周时间。如果使用了“无根水”,生长时间将缩短到三四天,产量可增加30%,长度可达15~20厘米。此外,这些添加剂还能起到防腐灭虫、延长保存时间的效果,所以即便明令禁止,还是有个别的商贩铤而走险。
“‘毒豆芽’成为‘毒食’,监管权界没有厘清是一个原因。”福建省一位食药监系统 的相关人士表示,豆 芽是各种谷类、豆类、树类的种
子培育出的,最初是按照豆制品来管理,类似加工食品,那么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就算是“食品添加剂”。然而不管是实践还是公众认知中,豆芽更符合农产品的特征,于是像“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这样的化学物质从食品添加剂的名单划出,但农业部门又没有把它们接过去,于是再使用它们就是非法的了。
福州大学食品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主任邱彬说,“6-苄基腺嘌呤”和“赤霉素”等作为生长调节剂,有一定的自限性,即低浓度能促进其生长,高浓度反而变成除草剂,有抑制作用,引起叶片干枯死亡,实践中导致农民不敢加太多此类激素。不过他认为,只要不连续大量地吃豆芽,原则上没有问题,直接入口的食品中,最好还是不要有上述激素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