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电信管理局有关负责人17日透露,此前起草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待12月5日征求意见结束后进行汇总和适当修改,有望在12月底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律层面明确未经用户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其发送商业短信息。同时,从技术、渠道等其他层面,工信部也推出一系列措施重拳整治垃圾短信。
征求意见稿把短信息的范围从单纯的手机短信扩充至包括微信、微博等新型社交媒体方式,对于违反规定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和短信息服务提供者,最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对垃圾短信的边界进行了界定,特别提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本报曾作相关报道)
此次规定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对发送垃圾短信者最高3万元的处罚。据悉,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价是每条纯利润0.04元,发送100万条短信基本在4个小时内即可完成。也就是说,不法分子每小时即可净赚1万元。有分析认为,如此算来,上限为3万元的罚款可谓是“隔靴搔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