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黄碧玲
海都讯 一租赁来的店面内,有人打着推拿的幌子,实则招揽女子从事卖淫活动。短短一个月时间,他们共容留、介绍卖淫百余次。近日,福州马尾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罪,依法对该窝点的三名相关人员提起公诉。
据了解,今年3月,38岁的男子郑某在马尾区租赁了一店面经营推拿店。清明节后,他开始在店内招揽卖淫女子从事卖淫活动,并将另行租用的单元房作为店内卖淫女子的卖淫场所。
“单次嫖资100元时,郑某抽成30元,120元时抽成40元。”检方介绍,郑某从卖淫女子所得的嫖资中抽成牟利,还雇用陈某、朱某参与管理店内的卖淫活动。他们分工明确,由陈某负责收钱、记账,并将每天卖淫所得交给郑某,朱某则负责拉客,也帮忙收钱、记账。
今年4月10日晚上9时许,马尾警方对该店的卖淫活动进行了查处,当场抓获了郑某、陈某、朱某及部分卖淫女子和嫖娼男子。
经查,截至案发,郑某等人共容留、介绍10位卖淫女子总共卖淫168次,卖淫所得收入1.9万余元,郑某等人从中获利6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