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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养犬管理 我省明年有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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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市养犬管理 我省明年有望立法

 

N海都记者 练仁福 实习生 王楚靖

海都讯 城市恶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既是埋伏在市民身边的一个“杀手”,也是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本报去年以来对此乱象持续关注,呼吁我省加快立法,推动多部门联合整治。记者昨日获悉,在办理黄乔生代表建议时,省政府法制办表示,将积极推动《福建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省公安厅、住建厅、农业厅等也表示,将依据自身职责参与综合整治。

据悉,在今年初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黄乔生等三名代表提出《关于加强城市“狗患”问题管理的建议》,代表们建议,针对城市“狗患”,可参考各地经验,采取两套方案。一是实行免费养犬登记,这样就可避免与《行政许可法》冲突,理顺各部门养犬登记和管理的责权;二是切实加强后续服务供给。若收取费用,就参考北京的做法,加强后期服务的多样化,提高养犬者的办证附加值。该建议后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重点建议,由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具体承办。

省政府法制办答复说,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福建省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15年省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省公安厅答复,将依法严查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等三种治安违法行为,加强与城管、卫生等部门配合。

省住建厅则是收集和分析各地城管和城建监察队伍参与“狗患”治理情况,就“养犬审批制度执行不到位”、“执法缺乏法律支持”、“各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协同有关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省农业厅则重点针对狂犬病防疫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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