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卞广春(江苏)
背景:广州或将开征“扬尘费”,向施工工地征收扬尘排污费,以经济杠杆的手段促进广州大气污染整治。25日,征收建筑施工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费听证会在广州市环保局举行,14名听证代表无一人反对征收“扬尘费”。(11月26日《新快报》)
理论上看,扬尘占到细颗粒物(PM2.5)的10%,开征“扬尘费”,对抑制施工工地扬尘排污量,会有一定意义。“扬尘费”来了,而且来势够猛,无阻无挡——到会的14名听证代表,居然无一表示反对。这反而令人疑团满腹。我们不能不怀疑的是,“扬尘费”来了,扬尘会消失吗?开征“扬尘费”,会不会成为施工单位以缴费代替排污的理由?扬尘费做什么用?
开征“扬尘费”,要看有没有效果。据悉,南京市2009年7月试点征收“扬尘费”,相关部门今年还把扬尘费每月每平方施工面积0.24元提高到了1元,但南京市民质疑工地交钱不治理,开征“扬尘费”的效果并不理想。收“扬尘费”,目的应该是减少扬尘,让蓝天更蓝,不是免除施工单位或建筑单位的扬尘责任。开征“扬尘费”,市民再也没有了扬尘的干扰,那这个费该收;若收了钱,无法改善群众屡受扬尘干扰的现状,甚至因为“扬尘费”,施工单位无所顾忌,变本加厉,那这样的收费就不明不白,不收也罢。
开征“扬尘费”,也应弄清楚这笔钱怎么用。据广州市环保局测算,每年能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4500万-5000万元,VOCs排污费约660万元。征收的“扬尘费”,与VOCs排污费不相等,关系到收费标准的问题,也关系到这个费用哪儿去的问题。若是用于防治和消灭扬尘,“扬尘费”应该按实收取;若是对施工工地产生扬尘的处罚,那应该合法有据,征收主体也应定期通报。立法只解决收费的问题,解决不了扬尘的问题,这样的收费就需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任何费用一旦征收,一时半会儿想停是不现实的。开征“扬尘费”,不仅要公开开征“扬尘费”的实质性意义,论证“扬尘费”的收费标准,更应该把与之有关的所有事项说清楚。这应该不会很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