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新榕 孔瑜
海都讯 福州仓山屿浦新苑10号楼下,有一处业主集资修建的停车棚。除了停放非机动车辆,偶尔也作为该栋居民办酒席的场地。不过,有业主提出异议。
近日,记者来到小区,由于一户业主在停车棚里办酒席,车棚里没有停放车辆,大多电动车和自行车都停在10号楼的楼道口。楼道口贴着一张10号楼业主集资建停车棚的公告,写着60多户居民每户出资200元至500元不等,并表示停车棚仅允许出资业主停放车子,如果随意停放,车子将被推翻。
“违建还这么理直气壮”,小区业主林先生说,该停车棚占地一百多平方米,此前是小区绿地,并不专属于某一栋楼的业主。
对此,小区物业安保部负责人蒋先生说,小区地下停车场有专门的电动车停放点,每月交25元就可以停放。可能是不愿意交钱,10号楼业主才集资修了停车棚。业主建车棚前,物业就劝阻过,但遭到阻挠。
蒋先生表示,由于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将情况向仓山区市容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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