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昨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呼格吉勒图父母送达再审法律文书,撤销原判,判决呼格吉勒图无罪。此前,最高法院发布消息,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河北聂树斌案。
这两起案件均是因为“真凶浮现”而被舆论贴上“冤狱”标签的。
这两起案件又都陷入了长路漫漫的再审复查之路。聂树斌案,从疑似真凶王书金主动交代到最高法院指令异地复查,已近10年。呼格吉勒图案在疑似真凶赵志红落网后,也历经9年复查。
而聂树斌与呼格吉勒图从落入侦查机关视野到被执行死刑,均堪称神速。1994年9月23日,聂树斌被警方抓获。
1995年4月,聂树斌就被枪决。河北两级法院走完整个死刑程序,只用了七个多月。18年前的呼格吉勒图案更甚之,从案发到执行死刑,只用了62天。
两相比较,不禁让人感慨。固然,当年的神速结案有违司法规律,如今更不能用过去的错误方式去纠正过去的错误。疑案的处理时间,不该一拖就是七八年、十多年。对待死刑更为谨慎,需要更细致的司法梳理。有报道曾披露,关乎聂树斌生死的一、二审判决书分别只有1300余字和1200余字。其中的“法院经审理查明”,只有极为简单的寥寥数语。如此粗糙司法,如何能保证司法公正?!
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两次大修,以及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粗糙司法正在走向日益精密。
(原载于《新京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