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闽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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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冒充政法委官员
沙县小吃店主获刑1年3个月

 

N海都记者 涂明 通讯员 叶景远 吴良盛

海都讯福州一名沙县小吃店店主冒充省委政法委官员,骗钱骗物,被人发现。近日,三明市中院以招摇撞骗罪,终审判处这名店主有期徒刑1年3个月。

廖某某是三明人,在福州开沙县小吃店多年。今年1月份,他春节返乡,编造了自己为福建省委政法委处长的谎言。廖某某通过他人认识罗某某、邓某某后,称有能力将罗某某、邓某某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丈夫取保候审,骗取二人财物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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