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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旗滨玻璃“排毒”为何不能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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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漳州旗滨玻璃“排毒”为何不能停产?
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尽量减排减产;市环保局工作人员称,只要超标,就应整改直至达标,整改不力,就要停产
 

N海都记者 陈青松肖和勇 杨清竹

海都讯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旗滨玻璃”)因设备故障及设备改造,先后出现粉尘、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东山县环保局局长朱叶顺称,该企业排放超标,是因设备改造,无法消除,因已向环保部门报备,无需处罚。(详见本报12月16日A05版)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了解到,此事件已引起漳州市领导关注。昨日,东山县委宣传部、外宣科工作人员,带领记者到漳州旗滨玻璃厂区现场采访。公司副总经理黄均称,因环保设备改造升级,氮氧化物排放超标,企业将采取措施,尽量减排减产。至于村民提出的监督员进厂等要求,无法答应。

东山县环保局副局长李结生表示,对于漳州旗滨玻璃氮氧化物排放超标问题,他们正在研究处罚方案。李结生介绍,对于排污单位因环保设备改造,导致其间排污超标且已向环保部门报备的情形,要如何处罚,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县环保局正在商议处罚办法,且已将此特殊情况向市环保局法制部门反映咨询,“如企业确有违法行为,我们会依法进行处罚。”

前天下午4点多,海都记者再次来到该公司,发现跟前几天相比,烟囱排烟状况明显加重。靠近城垵路的1号生产线,大烟囱顶端不断冒出黑烟,顺着风飘向城垵村,长达数公里。

村民提出,企业如此超标排毒,为何不能停产?对此,漳州市环保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只要超标,企业就应该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限期整改,直至达标排放,“整改不力,就要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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