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2版:政事/快报·今日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海都众筹出书骑友热购
公安+城管不如法律+城管
办事看心情才有“神答复”
缓解打车难不能“一涨了之”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2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安+城管不如法律+城管

 

背景: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曾经非常难管,一条大马路就有2000多个流

动摊贩,仅去年下半年,车陂街道城管执法队就先后有近20名队员因摊贩暴力抗法而受伤。今年11月17日,车陂街在全省首创“公安+城管”的模式,由于形成合力,短短一个月,执法效果立竿见影。目前,广州拟在全市推广这种模式。(12月18日《新快报》)

“疏生路”更重要

一条马路上2000多个流动摊贩,其脏乱差吵之程度可以想象,但面对让“2000多个流动摊贩基本消失”的政绩,为何政府王婆卖瓜,民众却并不买账?反而在网上看到骂声一片呢?

城管期待与公安合作,是为了给执法增加威慑。但是,其“给城管多一只拳头”的意图却很明显。于是,百姓对流动摊贩的同情再次占了感情的上风,对摊贩曾带来的诸多不便则被自动忽略。

相关部门应摆正思维。首先,公安的职责终究是维护法律公正,公安的存在应是保护摊贩与城管双方,既要让城管不受暴力抗法侵害,更要保护摊贩们不被暴力执法侵害,而不是一味地站在城管一方,沦为“打手”。其次,一味地强拳压制,只能压一时,却不能带来长久的安宁。何况这才一个月,时间一长,生计难题必将把摊贩再逼上街。

最后,或许工商、城建等部门也要为此出把力才行。堵疏结合,有了重拳出击“堵出路”,更要有合理规划、建立摆摊点、安全培训、发放从业证等措施来“疏生路”,才能让流动摊贩回归正途。(王琦河南)

不如靠法律

城市管理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缺“法”,近年来屡屡发生城管与小贩起暴力冲突的事件,莫不与城管执法本身缺少“章法”、缺少有效的法律支撑有关。

引进公安后,小贩就怕了。这不是因为公安有多么强势、多么威严,而是公安执法程序相对更规范,更注重程序和证据。没有法治思维,任何外部强制力量的引入都是徒劳,城管仍然是城管,公安还是公安。

据统计,在香港,2010全年,香港小贩事务队共执行1561宗跨部门打击小贩违规摆卖行动,打击频率不谓之不高,但涉及袭击公职人员的个案只有两宗。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副局长梁卓伟的一席发言点中要害:香港针对小贩的检控流程沿着一套既定程序执行。当警告无效后,贩管队会进行检控执法,召唤突击队搬走小贩货物,并拘捕违例小贩,然后到附近警署落案起诉,待法庭审讯。“无论是持牌小贩还是无牌小贩,任何检控都必须经过法庭裁定,这让执法更公正”。

由此可见,推广“公安+城管”不如推广“法律+城管”,多年的实践和其它地方的经验,足以证明这一点。

(毕晓哲 河北)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