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向全国人大汇报修改情况,草案规定:不得利用十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意味着,时下火热的天天、cindy等小童星们将不能再代言广告。(12月23日《京华时报》)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在吃青春饭的演艺圈,这句话更是成为定律,代言费高昂的林妙可、王诗龄、天天等童星是最好的见证者。但童年的自由即使以后用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来。同时,过早地为孩子选定道路,也扼杀了孩子未来的职业想象力,丧失了更多发展机会。
再者,代言人本应为自己代言的商品负责,10岁以下的孩子如何能对所代言的商品质量、性能等做出准确判断?因此,不论从儿童教育来说,还是从广告本身来说,禁止10岁以下儿童代言都是有利的。
(王琦 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