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蓉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2014年中秋节日食品券的使用期限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希望持有者在期限内尽快使用,逾期将作废。
据了解,2014年中秋节日食品券面值300元,发放对象包括城区革命五老人员、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在民天生鲜和禾盛粮油各门店使用,主要用于购买生鲜食品、粮油及制品、调味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