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福建日报
海都讯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下发关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黄志丽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共党员。她扎根基层审判一线12年,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做出了不懈的努力,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黄志丽先后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最美基层干部”、“全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及“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列为全国重点宣传的先进典型。
省委决定在全省广泛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一、学习黄志丽同志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二、学习黄志丽同志忠于法律、追求公正的法治信仰。三、学习黄志丽同志尽职履责、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四、学习黄志丽同志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