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练仁福
海都讯 省纪委监察厅昨日再次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涉及违规发放年货、公车私用、私设“小金库”等。
这4起案件分别是:1.莆田市秀屿区市场管理中心于2013年“三八”节、中秋节及2014年春节期间,先后三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0元发放年货节礼。该中心主任关丹烽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费用由收受年货节礼的相关人员自行承担。2.漳平市救助管理站套取国家救助补助资金48000多元设立“小金库”,并利用“小金库”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该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陈财西受到行政降级处分。3.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人大主席洪天在于2014年9月29日下班后,携带家属公车私用。洪天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永安市环卫处党支部副书记邱大林于2014年国庆期间,私自驾驶公车接送朋友办理私事。邱大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宁德福鼎市纪委也于近日通报了2起案例。一起是福鼎市硖门畲族乡人民政府驾驶员颜安文私自驾驶公务用车多次往返城区办私事。福鼎市纪委给予颜安文党内警告处分。另一起为福建玄武石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詹建忠驾驶该公司公务用车用于接送亲友。福鼎市纪委给予詹建忠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