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曾会文
海都讯 永泰县科技文体局的司机鄢甲(化名),伙同包工头鄢乙(化名),先后多次向该局原局长陈某荣行贿,承包多项工程项目,骗取工程款共57.5万元。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判处鄢甲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鄢乙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两人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此前,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原局长陈某荣,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包工头送的57万元,福州市中院终审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他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鄢甲原为永泰县水电发展公司职工,后借用为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司机,与包工头鄢乙相熟。
2006年起,福建省体育局在全省范围内,以行政村为实施对象,陆续建设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各县区科技文体局作为实施单位,按照省体育局的分配数量和实施方案,负责施工监督、工程验收及工程款拨付。
鄢甲和鄢乙觉得这是一个赚钱的机会,两人商议与永泰县科技文体局局长陈某荣做好关系,从陈某荣手里拿项目。
2007年,鄢乙在陈某荣的“关照”下,承包了永泰县乡镇16个行政村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的篮球场水泥硬化工程项目,并在工程完工后,通过鄢甲送给陈某荣3000元。鄢乙未建设永泰县富泉乡力华村的水泥篮球场,骗取了工程款2.8万元。
1年后,鄢甲、鄢乙二人与陈某荣约定:接一个篮球场水泥硬化工程,送3500元给陈某荣,最后在陈某荣的帮助下承包了永泰县行政村的篮球场水泥硬化工程项目。
福州中院查明,2008年至2012年间,鄢甲、鄢乙先后多次送给陈某荣共计56.7万元。陈某荣收到钱后,尽管鄢甲、鄢乙二人对22个行政村的水泥篮球场未实际施工、53个行政村水泥篮球场建设不合格,却仍在验收和结算上给予关照。最终,导致鄢甲、鄢乙骗领了22个行政村水泥篮球场未实际施工的工程款共计55万元。
2010年9月10日,鄢甲、鄢乙挂靠在福建一些有资质的工程建设公司名下,承包了永泰县科技文体局的文化馆装修项目。工程结束后,鄢甲、鄢乙送给陈某荣2万元。
陈某荣多次收受鄢甲、鄢乙二人的贿赂,导致工程款被骗领,被群众举报。
近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鄢甲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鄢乙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鄢甲、鄢乙两人违法所得57.5万元,以及永泰县监察局向各涉案行政村暂扣的村级水泥篮球场的剩余工程款9.79万元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