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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只能规范,无法绞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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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专车”只能规范,无法绞杀

 

北京等一些城市最近叫停打车软件提供的“专车”服务引起不小争议。交通运输部昨天就此表态,肯定“专车”服务对满足市场需求有积极作用,但强调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交通部的表态对因“专车”是“黑车”而引发的争议起到平息作用,但对之前一些城市对“专车”服务的处理,我们还是应当有所反思。

实际上,“易到用车”也好,“滴滴专车”也罢,不管它们是否进行过费尽心思的制度设计,是否严格执行过自己设计的这套体系,其实都不重要。因为终归难以回避的天敌不是法规本身,而是由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管理机构所组成的利益联盟。一旦这个利益联盟形成饭碗被威胁的共识,“专车”这样的服务就可能会遭绞杀。

互联网正在对原有商业模式和社会运行模式进行重构,这个过程必然会涉及利益调整。管理部门如果不能与时俱进,及时适应市场的新变化,老是局限在过去固有的利益格局中思考和处理问题,很可能本末倒置,让旧有的利益格局扼杀技术创新带给消费者和社会的利益。

对于通过合法手续获得出租车牌照的出租车公司或司机的利益,当然要予保障。但既得利益的获取决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利益和社会效率为前提,如何在适当保障既得利益的前提下推动改革,是主管部门不容回避的现实,这种改革面对的矛盾当然比简单宣布“专车”为“黑车”复杂而艰难得多,但不做这样的改革就没出路。

(刘戈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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