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思玲
海都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暂停对传统能源公交车的省级补助,支持各地购置、使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公交车,确保在今年内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
根据办法,企业购置车长大于等于6米、小于8米的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10米的,省级补助4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省级补助50万元;购置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15万元;购置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