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政事/快报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两位经济“大咖”今日榕城授课
化工路拆除28000㎡旧房 月底开始围挡改道
台湾化妆品入驻平潭
福州卫生系统 今年拟招416人
国学教育 父母言传身教很重要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简讯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置新能源公交车 最高可获50万元补助

 

N海都记者 李思玲

海都讯 近日,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福建省新能源公交车省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暂停对传统能源公交车的省级补助,支持各地购置、使用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公交车,确保在今年内全省新增新能源公交车2700辆以上。

根据办法,企业购置车长大于等于6米、小于8米的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8米、小于10米的,省级补助40万元;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省级补助50万元;购置超级电容、钛酸锂快充纯电动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15万元;购置车长大于等于10米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每辆给予省级补助25万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