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临近年关,还是那句老话:“酒后别开车,开车别喝酒。”
2012年10月,卢某元大量饮酒后取走朋友颜某甲放在客厅茶几上的汽车钥匙,欲驾车离开。正巧颜某甲回家,上前制止但未成功。颜某甲不知卢某元没驾照,默许卢某元驾车离开。当晚,卢某元驾车行至省道203线龙岩市新罗区红坊镇倒流水路段时,以超限速近2倍的速度(时速超100公里)追尾撞向二轮摩托车(后载二人),又碰撞前方的助力车(后载二人)。碰撞后,卢某元向左避让时没采取刹车减速等措施,仍高速向公路左侧冲去,撞死在路边行走的傅某辛、张某某和彭某某、傅某乙夫妇,并撞伤其他5人。
近日,福建省高院终审该起酒后驾车的案子:龙岩籍男子卢某元酒后无证驾驶,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