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秋燕
海都讯 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消息称,厦门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陈宗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宗团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2014年12月,陈宗团已被开除公职。
去年1月份,福建省纪委通报了2013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其中就有透露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陈宗团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