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海都讯 福清一修理店老板将朋友寄在其店内的车辆开到高速公路上,故意将车撞护栏,欲骗取保险理赔金5.4万余元,结果被保险公司发现。近日,长乐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此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魏某在福清经营一家修
理店,平时一些朋友将车寄在他店里出租。2013年5月5日晚11时许,魏某将朋友寄在他店里的一辆蒙迪欧轿车行驶到高速路长乐营前段,故意将车撞向护栏,之后报警。由于损失轻微,交警赶来后,他向交警表示不用处理,事后向交警要了一份事故认定书,以备将来骗取保险金。
同年6月13日,魏某约其朋友吴某一起再次制造保险事故。当晚11时,魏某又将车开到5月5日制造事故的地点,再次将车撞向高速公路护栏,车辆损坏较为严重。
之后,魏某将之前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间改为2013年6月15日,企图骗取保险理赔金54296元。保险公司认为事故存在疑问而未予理赔,并到公安机关报案,由此东窗事发。
办案法官告诉记者,魏某之所以这么干,就是想制造事故骗保,之后将这些车辆在其店里修理,赚取真实修理费与保险理赔金之间的差价。
法官提醒,人为制造事故骗保,情节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广大车主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通过制造事故来骗保,对车主来说得不偿失。车险理赔记录虚增,势必会影响下年度的车险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