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智 文/图
海都讯 今年1月20日,省内的厦门市对“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行为23起,根据道交法处以罚款100元扣3分的处罚。新闻一经发布,引起了不少莆田市民的热议,希望莆田交警也能对该行为进行处罚,让违法司机有所警示。那么,莆田离开罚到底有多远?记者昨日采访多个交警部门,为市民寻找答案。
记者走访发现,大多数的十字灯控路口,由于有红绿灯的引导,司机基本能做到在斑马线前礼让行人。可是在一些没有灯控的路口,如胜利路与壶山路交会处、胜利路与南园路交会处,司机是否礼让过斑马线的行人,就全靠自觉,常常出现行人身陷车流的险境。昨日下午,记者在市区八二一街梅园路口的过街斑马线处蹲守10多分钟,发现行人在过斑马线时,不少司机仍维持40公里/小时以上速度行驶,丝毫没有减速礼让行人的意思。
据交警介绍,“不礼让斑马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道交法应该罚款100元扣3分。可是在实际执法中,却遇到了取证难。据交警介绍,“不礼让斑马线”和“车辆逆行”一样,属于动态违法,需要交警实地去抓现行,同时,也需要智能卡口和全球眼监控等相应抓拍设施进行有效的取证,才能对违规司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