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涂明 曾会文
海都讯 江西广丰县3名盗狗人,去年在南平浦城县用弓弩发射毒镖偷狗,被发现后开车撞死拦车的村民。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刑事裁定,主犯潘某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另一主犯祝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法院查明,2014年1月6日傍晚,江西广丰人潘某、祝某、林某相约次日凌晨到福建省浦城县偷狗。7日凌晨,三人携带射狗用的弓弩和毒镖,驾驶一辆套牌轿车前往浦城县。
7日6时许,三人在偷狗时,被64岁的村民张某发现,为阻止三人开车逃离,张某跑到车头前。为了逃跑,潘某竟加大油门,导致张某当场被撞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