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海都讯 昨日,仙游县政府出台《仙游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考核所占比重将不低于6%,并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农业生产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据悉,县级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全年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不少于600个;落实乡镇(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每个乡镇(街道)全年定性抽检农产品(含畜禽产品、水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200个。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创建活动落实属地管理,仙游县各乡镇(街道办)需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将直接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