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杨阳
海都讯 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昨天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1月份,福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1.2%,而同期全国CPI涨幅为0.8%。
据统计,参与调查的八大类项目呈“五升三降”:食品类上涨1.9%、衣着类上涨3.0%、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上涨3.7%、居住类上涨1.1%;烟酒及用品类下降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8%、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下降0.9%。其中,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分别拉动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64和0.32个百分点。
与2014年12月比,2015年1月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3%;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项目价格上涨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