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因为没有户口,小恒(化名)可能无法参加今年的中考。他的班主任陈老师说,小恒的成绩如果能保持,很有希望考上高中并上大学,如果因为中考不能报名失去读书机会,真的很可惜。(详见本报今日A31版)
为了给小恒办户籍,他的父亲已经跑了好几次“相关部门”。然而无论是当地派出所,还是县级公安局的户籍部门,都要求他出示一家三口的亲子鉴定,才给落户。
不得不说,这规定有点尴尬。孩子由父亲单独养大,可出具亲子鉴定,为何还要妈妈也出示?大胆试想一下,假设有孩子遇到类似情况,他的妈妈“失联”了,难道他的前程就砸在这户口问题上了?笔者从律师朋友处了解到,按照《户籍法》规定,像小恒这种情况,一般只要父母亲中的一方和他做亲子鉴定,之后再拿着报告回到当地,就可以落户了。当地公安机关如此严苛,是出于什么考虑,我们不得而知。但孩子的前程不能耽搁,受教育权不能被剥夺,为何要“铁板一块”,不能特事特办?(廖庆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