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小芳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涵江区试点开展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作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
据介绍,参加社会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均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年。每人每年的参保费为10元。参保居民若发生意外伤害身故,给付保险金额10000元。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按人身保险残疾评定标准对应残疾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给付10000元。居民还可享受意外住院津贴,每天30元,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最高以180天为限。